社保管理员岗位工作责任制(养老、失业)
社保管理员岗位工作责任制(养老、失业)
社保管理员岗位工作责任制
1.工作汇报对象
上级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部长及劳动保险处主管。
2.工作目标
协助人力资源部主管做好劳动保险管理工作。
3.岗位描述
工作职责一、负责办理在职职工养老、失业保险的工作要求(标准)要求各矿每月在10日前上报人员变动情况,局社保管基数调整、缴纳、人员增减、转移与销户等工作,建立各公司、各部门保险台帐,填写保险手册,并办理审批与审核手续,按时理员按各矿报上来的变动对缴纳当月养老、失业保险费,不出现纠纷。外申报,再核定基数后进行全按人员所在单位分摊局内各控股公司、局直局核算,保证每月在20日前属公司的费用分配情况。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工作,按时统计上年个人收入,及时调整所缴纳的养老基数二、每年四月将领到上年所缴纳的养老保解决职工提出的疑难问题,让职工感到满意为险个人帐户对账单,先按姓氏分类后粘贴到手册上,此对账单还需要职工本人来进行确用情况判断是否有漏缴或断缴,及时与职工当事人沟通补缴。
三、先负责在本局查找近认签字,同时对照职工养老手册记载缴纳费止。5年内将要退休查找全局职工花名册的职工档案,按年逐月搜集办理退休需要提上可能会在近五年退休的供相关的材料,准确无误的审核职工的出生职工档案,仔细查看档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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