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中开展道德讲堂建设通知1
关于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建设“道德讲堂”的
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各级文明单位:
按照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的部署要求,市文明委确定在各级文明单位建设“道德讲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建设“道德讲堂”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教育内容,依托“道德讲堂”,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种行为,实现群众对道德典型“可信、可敬、可学、可为”的现实效果,在全社会努力形成讲道德重礼仪、人人争做“文明东营人”的生动局面。
二、明确“道德讲堂”建设标准
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主要有六条标准:
(一)领导有力。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道德讲堂”组织机构,明确“道德讲堂”建设负责人和具体工作联络员。
(二)队伍健全。有一支来自于群众、群众信得过的专兼
职结合的宣讲队伍,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专业宣讲员;二是道德践行先进人物;三是有讲述愿望的干部职工。组织对宣讲员进行适当培训,提升宣讲能力,增强宣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宣讲时挂牌上岗。
(三)主题明确。宣讲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四德”为基本范围,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等形式,广泛宣讲历史上以及身边涌现的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品德的事迹。
(四)氛围浓厚。设有专门的“道德讲堂”场所,加挂标识牌,完善管理制度并上墙。利用文字、图片、背景音乐等形式营造出浓厚的道德建设氛围。同时,可根据实际,利用网络、广播等载体丰富讲堂形式。
(未完,全文共2273字,当前显示7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