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机构管理办法.初稿
驻外机构管理办法(初稿)
一、总则:
1、为加强驻外机构管理,规范驻外机构工作,制定本办法。
2、驻外机构实行主任负责制,驻外机构主任负责驻外机构全面工作。驻外机构主任对总裁负责。
二、驻外机构组织结构
主任专员内勤
三、驻外机构工作职责
(一)主任职责
1、驻外机构主任负责驻外机构日常工作的开展,承担外部的协调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及时向集团反馈信息;
2、严格监督管理所辖区机构各岗位工作;
3、能承接本机构各岗位工作;
4严格执行集团的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把集团内部管理资料及相关保密文件予以传阅或透露。
(二)专员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各项驻外机构的日常业务工作;
2、及时做好出入境人员签证及接送工作;
3、负责物品的出入库物流的跟进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4、衔接好驻朝项目基地的订货申请,做好相关业务的梳理。
(三)内勤职责
1、负责办事处的卫生整理工作;
2、负责驻外机构来访人员的接待;
3、接听电话做好记录,及时反映;
4、认真做好文件收发,做好行政人事文件的整理传递存档,并妥善保管所有档案;
5、负责管理各种费用的初审及流程控制,每月初做好上月的办公费用明细,经主任审阅呈报集团财务部;
6、负责驻外机构考勤,每月1日把上月考勤经主任审阅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7、负责每周例会会议记录,并做好传递工作。
(四)说明。如专员、内勤未到岗,由主任代行专员、内勤职责。
三、驻外机构人事管理
1、遵守集团办公室人事制度。
2、驻外机构人员薪酬福利标准由集团确定。
3、驻外机构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由驻外机构主任向集团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人员招聘由集团办公室负责,驻外机构协助。
5、驻外机构建立驻外机构人员档案。
四、驻外机构财务管理
1、驻外机构不设立独立财务,遵守《湖南纬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驻外机构物资采购及大额支出,由驻外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驻外机构主任审批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由集团财务部直接支付。每月15日前支付的款项,当月20日前向集团财务部提供收款方开具的销售凭据或收款凭据,15日后支付的款项,在次月2日前向集团财务部提供收款方开具的销售凭据或收款凭据。
3、零星开支以备用金支付。备用金领取及使用执行《湖南纬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
4、驻外机构费用报销遵守《湖南纬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费用管理办法》五、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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