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小结
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55号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在乌市南郊、小草湖、昌吉北漠开展车辆治超工作,现将近期如下:
一、乌市运管局及时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乌市运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吐尔迪〃赛米西丁,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下设于乌市运管局执法支队办公室。
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于201*年8月28日开展至今,执法支队协调派出稽查人员66人次,车辆7台,治超工作往返里程23000公里,截止10月25日协助乌市南郊、小草湖、昌吉北漠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检查7605车次,劝返车辆1560车次,查处违章超限超载车辆607车次。
三、通过对南郊、小草湖、昌吉北漠三地的超限超载工作开展以来,运价有所提高,由原来80元吨上升为现在100元吨。但是目前存在运价不稳定的现象,加强治超工作运价就稳步上升,一旦减弱治超工作力度运价就会下降,货源地压低运价及承包商恶意压低运价是致使运价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四、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难度大、环境恶劣。乌市运管局党组带领乌市运管局执法支队、各分局(执法大队)稽查人员,克服了工作和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全力配合南郊、小草湖、北漠治超站开展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后期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乌市运管局将一如既往,全力配合支持三地治超站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支队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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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0号文件)精神,按照201*年6月20日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及省、市对治超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明确在201*年年底以前,将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市营运的“外挂车辆”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加强了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完善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公路管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经贸委、征稽处、交警支队、工商局、高管处、煤炭局、纠风办等为成员单位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并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明确了具体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建立了全市治超工作联系网络。
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办发[201*]92号),对交通局、公安局、经贸委、工商局等治超重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做到工作职责更加清楚、任务目标更加明确。
三、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治超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巩固了治理成果。全市设置固定治超检测站(点)14个,以2轴、3轴车型为治理重点,加大了辖区内所有公路超限超载的整治力度;同时,辅之以流动稽查,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重要县公路矿山管理,把好装载关,将恶性超限超载控制在源头。据统计,截至12月底,全市共检测货运车辆290907台,查处228926台,转运1200吨/850辆次,劝返1320台,卸载27509吨,巩固扩大了201*年以来治超工作的成果,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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