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科室创建
县医院关于开展“平安科室”、“平安楼栋”、“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各科室、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巩固平安创建成果,根据上级要求,为切实提高“平安单位”的创建质量和水平,我院决定对“平安科室”、“平安楼栋”、“平安家庭”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安家庭”申请范围本次申请范围为院内所有科室、楼栋,依法组建半年以上并在医院小区内居住的职工家庭。
二、创建标准“平安科室”、“平安楼栋”、“平安家庭”创建验收标准如下:
(一)“平安科室”评比标准1.业绩突出,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岗位职责划分清晰、履行充分,各项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
2.自觉开展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对本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经常检查,消除各种潜在的隐患;
3.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主动协助并参与严打专项斗争,遏制违法犯罪活动上升的势头;
4.办事程序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无社会投诉现象,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5.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学法、守法、遵章、守纪形成风气;
6.本科室负责人、干部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7.科际、科内无矛盾,不互相扯皮、拖后腿,单位各项活动参与热情高,团结协作有成效;
8.干部职工身体素质良好,心态积极健康,相互尊重理解,相处融洽和谐,具有良好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9.文化氛围浓厚,干部职工注重学习,业务培训正常有序;
10.工作环境宜人,干净整洁,内部设施完善,适应工作需要。
(二)“平安楼栋”评比标准
1、本楼栋是否建立了文明平安卫生家庭责任制,文明公约上墙。
2、楼道内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现象。
3、楼内住户未发生邻里纠纷,邻里和睦。
4、楼内各住户遵纪守法,未发生治安案件。
5、楼道及楼栋周围卫生达标。
6、楼长工作得到住户认可。
(三)“平安家庭”标准
1.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民主平等、宽容谦让;
2.夫妻之间相互忠实信任、互相尊重关爱;
3.邻里之间相识相知、互帮互助、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和志愿服务;
4.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生活方式文明科学,勤俭持家;
5.家庭成员积极进取,勤于学习,爱岗敬业,勤劳致富;
6.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经常开展法制学习和安全教育;无违法乱纪行为;
7.讲究卫生,注重环保,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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