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三措施力促仲裁工作提速
今年以来,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抓住机构整合之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办案理念,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加快办案速度,采取了三项措施力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全面提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仲裁员队伍和软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在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配齐配强专、兼职仲裁员,购买更新了电脑等办公必备设备,努力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强化“重在预防,防调结合”的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的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定期集中全面系统的学习《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件进行讨论,交流经验,建立并完善了学习制度,并使之成为一种工作中常态。通过这样长期的学习,使全院工作人员个个成为劳动法律专家,成为了业务能手。同时做到学用结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尽最大可能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效益,伸张社会公义。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逐一调查取证核实,全面客观分析案情,不断规范仲裁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必须办结。
扩展阅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
青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1*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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