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自查通知
松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
开展201*年税收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实现今年的税收工作目标,现就开展201*年全市税收执法自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税收执法检查主要检查201*年度和201*年1-8月份的税收执法情况,检查中涉及延续性的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或月份。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重点检查地方党政、国税机关以及其他部门有无越权或违规制定涉税文件。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新《企业所得税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政策:包括税率执行是否正确,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呆账损失扣除、企业所得税预缴、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落实等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2、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自由裁量权比较集中的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减免税、欠缓税、多缴税款退税和一般纳税人认定等重大税收执法事项执行情况。
(三)重点行业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房地产行业、石油石化行业、商业零售行业和小酒厂等重点行业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到位。
(四)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主要检查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有真实货物或劳务交易,开具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属实(可抽查);申请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规范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税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是否存在小规模纳税人为他人申请代开或买卖发票的问题;是否按照法定征收率征收了增值税;是否存在国税机关违规收取代开费用的问题;是否存在国税机关违规虚设小规模纳税人,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等。
(五)税务行政处罚及稽查执法情况1、税务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税务行政处罚主体、依据、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有无随意处罚或应处罚不处罚现象,罚没收入是否按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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