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剖析
试点回眸。201*年9月26日,安徽望江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村庄规划和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施行望政办[201*]116号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和细则。201*年10月,雷池乡筹建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起草实施方案和细则。10月23日,该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了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和细则草案,决定11月份在莲花洲村试点并完善实施方案和细则草案。11月9日,该乡在莲花洲村召开了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试点动员会。全体村级土地登记人员经过11月12日国土资源所业务理论培训后,11月15-19日,在莲花洲村现场培训勘丈和绘制宗地草图。11月22-24日,该乡集训绘制填写图表。其后补充完善莲花洲村土地登记资料。
发现问题。试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准备不充分。1沟通协调不够。该乡政府成立了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4个工作组,但是,试点中只见1个分管乡长带着国土资源所一班人幕前幕后奔波。2村级土地登记人员年龄老化、身体和智力弱化。该乡组建确权登记发证队伍,正当农村“386199”劳动力状况、正值人口普查在忙和庄稼忙收期间,各村(社区)未经过筛选。3工作经费不到位。截至日前,该乡垫资购置了仪器工具和办公用品,拖欠工资等费用。
二、管制上,该乡村建设规划或缺或无、乡规民约或多或乱。体现在:1住宅建设发展用地,与基本农田规划冲突。2乡村历史遗留的建设用地,与公路、水利等法条冲突。
三、细则实施时:1登记对象、范围被放大。逢户必登,见屋必记。2土地登记行为不规范。①申请可有可无。委托代理被冒名代签。②缺席指界彼彼皆是。个别户出现:房屋长宽被估量,四邻用地被“空闲地”。
经验总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约束与保障并重,应该具有统一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还要采取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工作程序、内容应该执行《土地登记办法》、县乡实施方案和细则。现针对试点中出现的好的做法与教训,结合乡村管理经验,归纳如下:
一作好工作准备:1组建好确权登记发证队伍。村级登记人员:经过推荐,初选文化和身体条件好的;经过试点筛选,选定技术能力好且责任心强的。2收集分析资料和试点培训。充分利用“二调”和变更调查资料,收集分析档案资料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等有关资料。3加强乡领导小组工作保障、协调决策和组织领导,确保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齐心协力、又好又快完成。
二完善操作流程:
(一)现场踏看设计。经过实地查看:1设计乡实施方案,确定建筑后退红线。没有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的区片,应依法、依村镇规划国标确定沟、渠、堤、路、线路的建筑后退红线。2明确登记发证的排除范围。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登记发证的排除范围,除法定情形外,包括:①不同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的。②本农民集体或其成员以外的主体,住宅、乡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外的用途。③拟复垦区、拟征地区、拟拆迁区。④建议:集镇土地等级为i级的区片。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村(社区)结合乡工作计划,制定上报村工作计划。
(三)落实工作计划。各村(社区)成立组织、明确责任、落实计划。乡村可作出激励和责任追究规定:使乡村(社区)认同工作目标,激发工作活力;对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人员作出“按实施方案和细则作为”的约束和强制;使村级土地登记人员保持“立场中立”,中介于管理人与申请人之间。
三规范登记行为。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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