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银行事后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事后监督中心职责,规范事后监督中心工作,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机构(含)的事后监督中心。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事后监督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会计(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

第四条事后监督中心应把好会计核算质量关,促进会计核算规范化,防范资金风险和其他风险。事后监督中心的基本职责是:

(一)审核业务处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账务处理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结果是否准确,会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完整;

(二)检验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质量,发现、纠正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差错和问题;

(三)及时反映违规、违纪行为,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五条事后监督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事后监督中心独立于各业务部门,事后监督人员独立于会计核算人员;

(二)连续性原则。事后监督应做到每日进行,保持连续性;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实施事后监督,及时反馈监督结果,及时督促整改;

(四)全面性原则。对人民银行会计、国库、货币发行和金银等各项核算业务实施事后监督;

(五)重点性原则。在全面复核的基础上,以防范资金风险为重点进行监督。

第六条实施事后监督必须依据人民银行会计财务、支付结算、联行、国库、货币发行等业务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事后监督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集中监督或分散监督。

集中监督是管辖行事后监督中心对全辖会计核算业务集中实施的监督,分散监督是事后监督中心对本级行各项核算业务的监督。实行会计业务集中核算的机构应采取集中监督模式。第八条事后监督采取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相结合的方法。

人工监督,是指逐张审查业务凭证,逐项阅读计算机系统日志,并与有关账表、清单进行勾对完成事后监督的方式。

计算机监督,是指在事后监督系统中植入业务核算系统有关参数,将凭证重点要素录入事后监督系统,与业务核算系统提供的账务数据进行比对完成事后监督的方式。

第九条事后监督中心接受上级行会计、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部门的业务指导;接受内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事后监督中心直接对主管行长负责,不实行垂直管理。

分管事后监督中心的行长不再分管会计、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部门。

第二章事后监督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应成立独立的事后监督中心,对已完成的核算业务实行事后监督。

第十二条事后监督中心应按照相互制约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并根据业务量大小配备足够的事后监督人员。

第十三条事后监督中心设置事后监督中心主管岗、综合岗、会计核算业务监督岗、国库核算业务监督岗、货币发行核算业务监督岗等基本岗位。

(一)事后监督中心主管岗负责事后监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督促本部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事后监督任务;

(二)综合岗负责会计资料的接收、分配、返还、装订等综合性事务工作,并按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保管、调阅会计档案;

(三)会计、国库和货币发行核算业务监督岗分别负责对相关部门处理完成的会计核算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复审检验;

第十四条事后监督中心应科学地安排劳动组合,可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第十五条事后监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二)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具有检查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四)从事相关会计核算工作3年以上,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发生过重大业务差错,无不良记录


(未完,全文共10685字,当前显示14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