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育局、公安局等21个单位公务用车清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汇报
第一检查组(201*年8月22日)
一、检查统计结果
经过检查统计,21个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4辆,按不同形式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按车辆使用性质分:一般公务用车86辆,执法执勤用车158辆(大部分集中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
2、按车辆类型分:小轿车154辆,越野车22辆,客车16辆,专业车34辆,其它类型18辆;
3、按购车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购车101辆,自筹资金购车65辆,上级拨付车辆77辆,租用车辆1辆(县文广局)。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按时上报有关资料,还有单位至今未报车辆登记表和承诺书。
2、个别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车辆信息不全、没有购车价格、装潢价格。
3、个别单位存在租车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清理的核查工作,彻底摸清超标、超编的车辆情况。抓住重点,对重点单位再核查一次。
2、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各项制度,探索构建内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公务用车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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