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发展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卫生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关键年,为更好地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这一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全力开创卫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以巩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抓手,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提升亮点,以新形象、新标准、新举措服务群众健康和社会发展,打响健康新品牌。
(一)抓好重点考核项目。加快推进为民服务实事,从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农合保障能力等重点工作入手,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完善中心管站模式,推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对柞村、路旺、东宋、苗家4处镇街卫生院就医环境进行升级改造,完成30处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巩固完善“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医卡通”门诊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和大病保险工作,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狠抓科学发展考核指标落实,确保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及增长率、万人拥有床位数及增长率、新农合住院门诊补偿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绩效指数等考核指标继续位列各县市区前茅。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一是重新组建市医学会,完善医疗监督体系。成立内、外、妇、儿、检验、放射、超声、中医、护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质控专家组,依托医学会等社会团体,全面落实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和质控考核等工作。二是完善医疗质控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实行医疗pdca质控循环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医疗文书及处方点评等制度。三是建立医疗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定期组织专家对院前急救、院内感染控制、病历书写质量、单病种质量控制、医技设备检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供应室生物监测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杜绝责任事故,最大限度降低技术事故发生。四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资格准入和执业注册,严格审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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