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无毒乡镇通知
观委发[201*]号
中共观音桥镇委员会观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无毒乡镇”工作的
通知
各村(居)两委,镇属(辖)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创建“无毒乡镇”的工作,根据有关文件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进一步抓好禁毒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全镇成立无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甘健(镇党委书记),副组长周正平(镇长),肖山(镇派出所所长),成员陈英清(分管领导)、陈胜军(镇财政所所长)、石建中(镇中学校长)、林方金(镇中心校校长)、各村党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肖山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巩固“禁毒”工作的部署、组织、动员、检查和考评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全镇各级要充分利用大小会议、办专栏、墙报、书写标语、印发资料、座谈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毒工作;特别要利用“6.26”国际禁毒日进行广泛宣传禁毒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使广大群众提高对禁毒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实行考核
要落实禁毒工作责任,镇同各村(居)、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居)、单位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镇将巩固“无毒乡镇”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目标重要内容之一考核。凡所辖范围内出现种、制、吸、贩毒等现象,惩责任人各200元,并取消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对知情不问、不管、不报的村支两委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举报种、制、吸、贩毒行为的有功者,奖现金100500元,并对有功单位进行表彰。
20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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