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税务工作思考
和谐国税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税部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国税,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通过参加“构建和谐国税推进年”活动的学习讨论,进一步加深了对构建和谐国税的认识,现结合基层国税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对和谐国税的认识
1、和谐国税首先是法制国税,即依法治税的国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能够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税务部门依照现定的程序和权限实施税收征管,减少违规操作,实施“阳光”办税,杜绝“人情税”、“关系税”,依法查处各种税务违法行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
2、和谐国税是规范国税,即行政管理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国税。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健全,并形成体系;工作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符合职责清晰、分工合理、工作量相对饱满的原则,每个工作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任务、时限、目标等明确,人才资源等配置合理、工作机制优化,各部门、各环节在规范的机制下协调运转、办事高效,特别是各级领导都能依照规定办事,不越权、不缺位、不乱来;各项事务阳光作业,干部群众能通过很方便的形式或途径了解事项的决策、执行过程。
3、和谐国税是诚信国税,即真诚团结、互助友善的国税。干部职工在本单位、本部门得到尊重、理解、关心和信任,工作顺心、心情舒畅;同志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之间,能够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帮助、相互信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信任人、团结互助、严于律己、宽己待人、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为;个人积极要求进步、在竞争中相互提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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