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问题若干思考
课程改革是围绕课程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但仅仅关注变化的内容本身可能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关注支撑、支持这些变化背后的原因或动力,如这些变化的本质是什么、如何判断这些变化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促使这一变化的改革主体的观念假设和思维方式是什么,等等。换言之,我们不能仅仅关注“课程”,更要关注“课程”的“改革”,研究与课程改革相关的深层次的前提性、根本性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整个课程改革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能性,因而也关系到我国课程改革能否持续、健康、有效地发展。本文将从哲学的视角对这些问题作一思考,以求教于方家。
一、课程改革的观念假设
假设(assumption),也叫假定,是我们所持有的对于世界和自己的处境自以为正确的观念(beliefs)。作为课程改革的主体,我们的头脑中也存在这样的假设。这些假设就是主体认为确定无疑、行之有效、理所当然的观念。假设直接影响着我们如何看待课程和课程改革以及采取相应的行动。假设具有潜隐性,它赋予课程改革的主体及其行动以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思考与行动的基本框架。假设具有长期性,它会长时间甚至永远占据着我们的心灵,并支配着我们的行动。因而,有必要把支撑课程改革活动的观念假设揭示出来,并加以反思。
课程改革并不只是课程的简单更替,它实际上还是与课程关系密切的人们的知识观、教育观和人性观(儿童观)的变革。这三者共同支撑着课程改革,因而对课程改革的反思首先意味着对这三者的反思。
课程改革离不开知识观的改变。知识观是人们对什么是知识、知识有什么性质、什么知识最有价值、有什么样的价值、知识从哪里来、如何获得知识等问题的看法。当我们认为儿童个体的经验知识最有价值,知识是不确定的,只有通过儿童的活动才能去发现时,我们就会倾向于设计出儿童中心、活动中心的课程;当我们认为社会的、种族的经验知识最有价值,知识是确定的,只有去接受时,我们就会倾向于设计出学科中心的课程。
课程改革也离不开教育观的改变。这里的教育观是狭义的教育观,指人们对学校教育(包括教学)的本质、目的、价值等的看法。“在当代,课程是通过学校这样的特殊机构来传授的。鉴于这些机构是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因而课程也体现着教育所持的观点,或者说体现着各种不同的教育观念——关于教育事业的目的以及关于应当如何进行教育所持的观念。尽管这些观念并非总是被明确地表述出来,而且常常被人们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东西,但它们却对课程的形式产生着影响。教育观念不同,课程所强调的东西和教学活动方式也极为不同。”当我们认为教育的本质就是将既定的知识传递给学生,教师就必须发挥“权戚”的作用,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学生适应未来的生活时,我们就可能会选择那些人类精华知识进入课程。当我们强调教育的本质就是解放学生,教师只能发挥“非指导”的作用,而教育的目的就是学生个性的自我实现时,那么,我们就会设计出人奉主义课程。
从更深层次上看,课程改革还离不开人性观(儿童观)的改变。人性观就是人们对人性的基本假设或看法,即儿童是什么样的人,他有哪些天性,潜能或发展倾向,他的可教育性如何,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会影响我们提倡、实施什么样的课程改革。此外,对人的个性与社会性、理性与非理性、个体成长的“内发”与“外铄”等的不同认识或不同倾向的认识,也会直接影响人们以什么样的方式去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和选择什么样的课程知识来使个体获得相应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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