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经验与思考
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的独特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年以来,港闸区妇联与区法院建立以婚姻家庭纠纷为载体的妇联组织特邀调解员制度,开通妇联参与司法调解的绿色通道,实现妇联与法院的对接与共建互动。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调解模式。区法院与区妇联积极沟通,委托或邀请妇联干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20*年6月,区法院、区妇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纠纷案件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双方共建方针为“互动维权,实现双赢,整合资源,合作高效”,并就诉调相关的各类规则和要求以及信息互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等进行了明晰。运用方便、灵活、快捷、经济的方式方法,积极化解日益增多的婚姻家庭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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