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女性犯罪维权的对策思考
女性是家庭的纽带,肩负着母亲、妻子、女儿等多重社会角色,女性犯罪对家庭稳定、子女教育、社会安定的负面影响长期而巨大。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诱发违法犯罪因素的增多,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在数量和性质上都呈现出日益严重的发展趋势,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面对日益严峻的女性犯罪形势,研究女性犯罪的原因动机,掌握女性犯罪特点,剖析女性犯罪规律,对于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保障家庭安宁,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以本市为例,20*年1月至20*年12月,看守所共收押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82名,占收押总数的4.32%,呈现上升趋势。经统计、分析,本地区女性犯罪主要呈以下五个特点。
(一)以侵财为主并呈现犯罪类型多样化
82名女性犯罪中,罪名达28种。主要有。一是侵财犯罪43人,占52.44%。其中赌博及非法经营10人,盗窃10人,诈骗10人,收购、销售赃物5人,贪污、贿赂2人,敲诈勒索2人,挪用公款2人,虚报注册资本1人,职务侵占1人;由于女性生理特征决定,赌博、盗窃、诈骗是侵财型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抢劫、抢夺等暴力性侵财型犯罪较少发生。二是暴力性犯罪14人,占17.*%。其中故意杀人4人,故意伤害2人,过失致人死亡1人,抢劫1人,寻衅滋事2人,聚众斗殴1人,放火1人,强奸2人。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情感因素引发的冲动型犯罪较为突出,除2人有精神疾病,不负刑事责任外,其余几起案件中的受害者,95%以上为子女或亲友、邻居。这些案件起因大多是家长里短的琐事,矛盾双方本完全可心平气和协商解决,但由于女性易受情感支配,遇事不冷静,往往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结果由受害者转变为犯罪者。三是其他24人,占29.27%。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10人,妨害公务1人,交通肇事1人,欺骗他人吸毒1人,走私、贩卖毒品3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3人等。
(二)以成年女性为主并呈现低龄化
大多集中在26至59周岁的年龄段。其中18-25周岁的12人,占14.63%;26。40周岁的45人,占54.88%;41。59周岁的24人,占29.27%,60周岁以上的1人,占1.22%。
(三)以低文化水平为主并呈现高学历化
其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3人,高中文化4人,中专文化7人,初中文化50人,小学文化16人,文盲或半文盲2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占总数的82.93%。犯罪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往往没意识到自己已触犯法律,导致犯罪。
(四)以无业妇女为主并呈现外地化
地域分布上,大多集中在本地且闲散在家无固定职业的妇女中。其中本市户籍50名,占60.98%,外来人员呈现上升趋势,共32名,占39.02%。
(五)以单独作案为主并呈现团伙化
以单独作案为主,占总数的72.81%。但逐步出现团伙犯罪,占24.98%,其中2例敲诈勒索,2起寻衅滋事。共同犯罪中,女性天生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她们在体能和心理上弱于男性,实施犯罪常依附于男性或犯罪团伙,处从属地位。
二、女性犯罪的主要原因
女性犯罪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主要是因社会对女性生存权、经济权、发展权的漠视及女性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无知及盲目性引起。
(一)社会及经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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