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管理办法(1)
苗圃管理办法(1)
苗圃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规范苗圃、工程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工管理办法
1、用工范围:优先录用出让土地村的民工,根据苗圃的用工多少,可按土地面积分滩,但相对要稳定,无特殊需求不得录用非出让地村的民工,如出让地村找不到民工可除外;
2、工资标准:男工每天3540元,女工每天3035元,各苗圃不得随意便动工资标准,苗圃和工程部可根据春夏秋冬制定工作时间表,施工期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加班时间*每小时工资=工资额)按每天的工资标准执行;
3、带班组长:原则上由本小组自行推选,或由苗圃指定,组长与民工同工同酬,每天补助2元随月发放,年底根据出勤和工作表现奖励300-500元;
4、临时用工:各苗圃、工程部根据生产需要,可自行确定临时用工的多少,工资参照固定工的标准执行;
5、护圃人员:分吃住在苗圃和晚上值班两种,吃住在苗圃的,月工资为600-800元,护圃人员每天应有半天劳作时间,苗圃可根据实际安排,如:修复道路、种菜园、做饭、苗木养护管理责任区等;晚上值班的,月工资300元,白天工作与其他民工一样,在苗圃(淡季)活少时,可优先安排晚上护圃人员的工作。所有护圃人员不得在苗圃内养殖畜禽,不得种植农作物和蔬菜等。要对护圃员划定责任区,如发生苗木、物品损坏或丢失,护
圃员承担60%的责任;
6、工资发放:所有苗圃及工程部的民工工资发放时间一律统一,原则上每年分3次发放,分为麦收、中秋节、春节前各发放一次;
7、量化管理。总结和探索并逐步实行,划片管理,分组作业,定额包工,责任到人,做到月计划,周安排,每周调度检查一次,责任明确,将罚分明。
二、报账管理办法
1、苗圃设一名记账员,要做到日清月结;2、备用金由记账员领取签字,应说明用途;
3、各苗圃采用报账制,报账要有正规发票,必须由2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方可报账;
4、苗圃无特殊情况每10天定期报账一次;
5、各苗圃要每月向全体员工公布一次本月的收入支出,包括应收、未收和应支、未支。
三、月报总结计划
1、各苗圃设一名资料统计员,负责苗圃的数具资料统计和上报总结计划;
2、工作总结要简明扼要。其主要内容。一是本月所做的主要工作,要有数具;二是本月收入支出及用工,包括应收、未收和应支、未支;
3、工作计划要简明扼要。其主要内容;一是下月要做的主要工作,要有数具;二是下月支出预算及主要支出项目;
4、苗圃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总结,并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5、苗圃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总结计划。
四、物资采购保管办法
1、采购物资要由两人以上,并记录物资采购入库单;
2、购置工具一件超500元的,一次采购1000元以上的物品要事先报告并说明用途;
3、要有采购单和物资出入库保管单;
4、采购物品前要考察咨询好型号、价格、产地等;
5、所有物品年底要清点核实一次,核实结果要登记上报。
五、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1、凡是动用机械设备的,要相对集中;
2、要根据型号咨询好价格,价格(价格可参照常用机械参考表)按计时或方量计算;
3、机械施工期间要有专人施工记录,每天记录好并双方签字,报账时必须附原始记录;
4、要事先讲好付款方式等。
六、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1、凡是超过201*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事先报告;
2、所有基建设项目要写出预算报告和编制预算明细表,公司审批后实施,项目实施完毕要写出决算报告;
3、施工期间要有专人负责;
4、施工前要咨询好用料用工价格,计算方法等;
5、外包的工程要签好施工合同书。
七、管理人员职责
1、苗圃管理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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