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优质服务工作标准(经典版)
供电所优质服务工作标准(经典版)
兴隆供电分公司优质服务工作标准
为规范客户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优质、方便、规范、真诚”八字方针,
认真执行供电承诺制度,树立电力企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社会发展的良好形象,经分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兴隆供电分公司优质服务工作标准》。
一、建立优质服务领导机构及组织:
(一)优质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姚济华、刘玉祥
副组长:杨屹东、强占云、蒲爱琴
成员:张海琳、徐福军、唐福祥、赵明贺、魏志华、宋素琴、高建平
(二)优质服务办公室:主任:张海琳
副主任:徐福军、高建平
成员:王国祥、李少娟、邓高潮、魏宝金、徐小民、孙宏伟、詹建兵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
(1)指导分公司全体职工全面贯彻落实“三个十条”(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三公”调度
“十项措施”、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工作要求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八字供电服务方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常态工作机制。坚持齐抓共管,完善以责任制为主干的领导机制;坚持规范创
新,完善以客户满意为主旨的服务机制;坚持多管齐下,完善以拓宽社会监督为主题的宣传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完善以奖罚为主体的激励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完善以提升道德标准为主导的教育机制。
(3)严肃查处企业职工在日常客户服务中的不良行为,强化行业作风建设。(4)负责制定分公司各种优质服务规章制度,并认真监督执行。
2、优质服务办公室:
(1)建立客户服务监督机制,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2)负责客户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客户,在处理完成后的规定时限内对客户进行回访。
(3)直接组织并参加所有涉及优质服务方面问题的调查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做好反馈工作。(4)综合分析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优质服务工作,定期检查,并向分公司优质服务领导小组汇报。(5)负责填报公司分公司各类优质报表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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