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节期间流动人口维权活动通知
关于“两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集中维权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社区)计生办:
元旦、春节期间是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服务、宣传教育、完善管理的有利时机。各乡镇、社区要在摸清辖区内流动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广泛深入的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维权服务活动。为我县201*年度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这次集中活动要以宣传贯彻十七大、中央《决定》和全国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按照《太原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农村、社区、深入工地、工厂、深入市场(商场)、深入家庭,开展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生育情况,突出“关怀关爱、维权服务”这一主题,重点做好十项维权服务活动。
1、做好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知情权。各乡镇、社区要抓好春节及灯节的有利时机,在城镇闹市区开展广泛的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宣传流动人口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制做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版面1-2块,重点宣传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的权力和义务,办理婚育证明的程序等内容。
2、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权。免费组织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四项手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办法》,维护流动人口的生育权。一是各乡镇、社区办严禁对流动人口政策内生育对象乱收费;二是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因同一事实受到处理,另一方不得重复处罚;三是因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受到处理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力。
4、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维护流动人口享有优惠政策权。流动人口户籍地要保证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等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5、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务公开,维护流动人口的监督权。各乡镇、社区办要继续通过政务公开、网络、电话和投诉信箱等多种渠道,收集流动人口的意见和建议,并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流动人口的监督,及时查办各种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案件,纠正和改进工作的不足。
6、做好摸底清查,抓好管理服务工作。流出地和流入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澄清流动人口基本底数;掌握流动人口流入地点、从业地点、居住地点及联系方式;掌握流动人口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基本信息;掌握流动人口办证、合同签订、《报告单》回寄等情况。做好证件的办理和催办工作,做好档案的完善工作。
(未完,全文共3680字,当前显示109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