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积极做好低保核实工作
民政局积极做好低保审核工作
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管理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畅通动态管理下保障对象进出渠道,确保低保资金真正发放到贫困群众手中,民政局对全区范围内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进行了全面审查工作,并将档案进行重新分类、规范化管理。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协调联动。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保入户核查工作,确保低保资金“应保尽保”,保障低保资金运行安全。区民政局低保办公室、各镇(街道)民政办组成联合小组入户核查,成立了低保审批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低保审批工作。
二是细化程序,认真核查,分类施保。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进行,从申请、受理、审批程序和入户调查表、审核表的填写都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强化了分类施保,按档救助,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划分三个补助档次,确保困难家庭得到相应的保障待遇。
三是强化措施,严把低保入口关。在审批工作中,实行了“三把关”:一是严把表格发放关。对调查表、审批表的发放,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领取。严禁任何个人领取,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生。二是严把审查关。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低保资料不完整,提供证明不齐全的,
直接退回乡镇,重新上报。三是严把审批关。将全区每户每人情况一律上报审批委员会讨论,实行集体研究审批,从而有效地防止了“优亲厚友”、“以权定保”,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利益。
全区低保核实、审批工作历时十三个工作日,现已全部完成,共审核低保对象5445户,取消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174户,需要补充材料的低保对象65户,审核的覆盖面为100%。坚决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做到了应保尽保。
扩展阅读:广西农村低保表格14张完整版(民政局)
广西农村低保申请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是村(居)民委员会的农村居民。前1年本人家庭年均净收入为元,低于我市(县)农村低保标准。由于本人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现申请农村低保保障。本人作出如下声明及授权:
1、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共同生活和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了解广西农村低保政策和申请程序及数得上求。
2、本人及家庭成员(含共同生活和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将自动放弃申请,且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将在一年内不再提出申请。
3、本人授权并配合城区(县、市)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本人及本人家庭成员(含共同生活和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和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本人联系电话:本人家庭领取农村低保金帐户:开户银行:开户人姓名: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广西农村低保申请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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