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村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大陆村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大陆村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
(三)支持镇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镇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四)加大镇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所占权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镇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行为,支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大陆村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开展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加强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求设立镇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五)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台账,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管控;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台账并认真落实。
(七)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八)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每月按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十)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十一)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大陆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主任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二)每年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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