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水资源专项整治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区政府决定从年6月至11月在全区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通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企业(含各类供、取水企业),服务行业(餐饮、宾馆、洗浴、游泳、洗车等),建筑行业,个体工商经营者,各类园区及居民小区等违法取水用水行为。
(二)整治内容。重点整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未完,全文共1502字,当前显示4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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