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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年终总结,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发[xx]3号)精神,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因患重大疾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结合藤县天平镇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一、基本情况

天平镇位于藤县西部,距梧州市75公里,是梧州市的西大门,辖20个行政村,区域面积348.54平方公里,人口6.8万人,共17944户。

天平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今年5月下旬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展开,经宣传发动,到7月底,我镇共有34006人农民群众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镇人口的的50%,参加合作医疗7675户,占全镇总户数的42.8%。

二、具体实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政府及各村委从政治的高度全面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并落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落实村主任具体负责。从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各项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2、宣传和缴费工作

(1)、宣传发动从5月20日起至5月31日止,挂钩各村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卫生院医务人员深入到各村、各户进行宣传,发放资料,张贴标语。让农民群众充分理解,并取得她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营造浓厚的气氛。

(2)、6月1日开始,挂钩各村的责任人、镇干、村干、及村医,逐户向群众继续宣传并收费,充分和农民进行面对面的讲解,让农民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旧合作医疗的不同点,讲深、讲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消除误解,转变观念,让广大农民自觉参与。

3、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监督机构

(1)、天平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政府和卫生、农业、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2)、村民委员会成立由村委会主任、卫生所所长、乡村医生、妇女主任及若干农民代表组成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

(3)、天平镇成立由人大、财政、纪委和卫生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监督。

三、主要成绩

截止xx年7月31日,我镇共有34006人农民群众自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镇人口的50%,参加合作医疗7675户,占全镇总户数的42.8%。共收上合作医疗款340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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