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心得体会:三严三实标准指导法院工作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用24个字简明扼要地指出我们领导干部应该如何改进作风,虽然简短,但却囊括了从工作到生活、从做事到做人要拥有的品德和标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对司法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寓意深远,认真学习品读之余,对自己的人生和工作有了很多思考。
第一,对三严三实的认识。
三严三实贯穿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是内在自律与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对照检查,用三严三实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就能够找到差距和不足,认清努力方向,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也必能进一步促进党的作风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
三严三实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总方略,如何推进这个总方略,关键在党、在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四个全面中既是组织者、引领者,又是推动者、实践者,如果这些领导干部作风不硬,不严不实,各项战略部署在实施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因此,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做到严和实。
三严三实核心问题在于严和实,严内化于心,实外见于行,严是基础和根本,实是体现和实践。三严是对领导干部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严以修身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炼和提升,也是对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纯洁灵魂。严以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严以律己重在自律,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衣冠,坚守良好操守,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坐得端,行得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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