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税收服务认识和思考
现在的市场经济要求税务机关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和开拓的思维,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创新型税务机关,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这就对旧的思想观念和传统的工作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每一位税收执法者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特别是作为基层税务征收、管理部门,更要正确履行好税收执法管理监督职能,发挥税收作用,为经济的发展服务,笔者就如何做好税收服务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当前税收服务存在的误区
不断强化税收服务理念是树立税收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然而,在当前税收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误区亟待解决。
(一)管理观念落后。在传统的税收管理观念中,税务机关“不相信”纳税人能够做到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将纳税人放在对立面来考虑,过分强调了纳税遵从意识。一提到强化税收征管,就从税务机关的执法职能出发,硬化措施,强化手段,注重“堵”与“打”,忽视“疏”与“导”。因此,用这种错误观念指导征管实践,不仅加大了征收成本,影响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而且直接导致了纳税人与征收机关的对立,使征纳关系长期难以融洽。
(二)在管理过程中片面强调纳税人义务。
一是没有把落实优惠政策作为自己的法定义务,一些税务部门不能把落实税务政策作为自己的法定义务,而是将其作为纳税人支持和回报税务机关的筹码,客观上导致了税收优惠政策在落实过程中打了折扣。
二是把被动服务当作主动服务。税收管理模式虽经几次转换,但是有些税务机关仍从自身主义出发,被动式的帮助纳税人履行有关程序和手续,强制纳税人达到税务机关的规范性要求。
三是税收宣传和辅导不深不实。在税收辅导上,一般情况下都是税务干部找上门来,强制性规定纳税人应纳什么税,不纳什么税,表面上是主动服务,实质上忽视了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没有体现出还权于纳税人的现代税收管理思想。在税收宣传上,不能做到人性化、个性化和多样化,偏重于税务机关自身形象的宣传;偏重于单一化、形式化宣传,缺乏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偏重于突击性宣传,没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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