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单位劳动工资分析报告
今年上半年,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双超”目标,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职工收入水平得以继续提高。截至6月末,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到149202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10536元,增长17.0%。
一、城镇单位劳动工资运行特点
(一)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就业规模不断状大。截止6月底,全区城镇就业人数达到50257人,比年初净增3899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4123人,比年初增加86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为31775人,增加2971人;社会公益岗位就业人数为3802,增加842人。
(二)城镇在岗职工工资稳步增长。今年上半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146104千元,增长22.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536元,增长17.0%。其中:国有单位11458元,增长14.3%;集体单位5475元,增长17.8%;其他单位9271,增长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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