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营造科学和谐的发展环境思考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倡导廉洁新风的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抓机制,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要求和部署,从20*年开始,我们逐步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经过不断完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建立领导机制,党委总揽全局。党的领导是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保持“大宣教”工作的正确方向。自治区党委每年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大活动安排,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20*年12月,自治区党委依据党的章程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在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广西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分工责任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印发全区试行。
建立协调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纪委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大宣教”格局中发挥好协调作用,至关重要。通过不断实践,广西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协调会议、新闻宣传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自治区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每年召开3至4次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从20*年以来,全区开展的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反腐倡廉歌曲创作、共产党员风采摄影竞赛、学党章、学条例等活动,都分别由自治区纪委牵头协调,采取联席会议、协调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自治区党政部门和文联、美协、音协、摄影家协会等专业团体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建立责任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把“大宣教”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每项工作都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切实落实责任,落实目标和任务,并进行检查和考评。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优异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给以物质奖励。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是促进反腐倡廉宣教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机制。
20*年,广西在连续多年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详细的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标准,将任务分解,层层抓好落实。自治区规定,各市、各单位必须完成自治区布置的各项任务指标,才能参加年度考核和评先。自治区纪委内部建立工作责任分工制度,把各项工作项目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任务、事事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把压力变成动力,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了争优创新、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许多地方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不仅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还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方式,积极开展各种宣教活动,增添了活力和亮点,促进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深入。
抓重点,切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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