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状态,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老龄福利事业的新途径、新办法,已势在必行。
一、社会化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会化居家养老既不同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它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目前的家庭组合中,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因此,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二)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机构照顾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因此,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三)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社会化居家养老应该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情感慰藉、生活援助等职能,而不是单一的养老,体现出鲜明的人文性和道义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四)开展社会化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我国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象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会化居家养老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我市养老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市总人口为124.8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7.15万人,老年人口占比已超过21.74%。
(一)独居老人中高龄老人达7成
在所调查的2个社区中,有老年人的家庭数为200户,其中,老年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有75户,与子女分开生活的纯老年人家庭(即空巢老年人家庭)有125户,分别占老年人家庭总数的37.5%和62.5%。在空巢老年人家庭中,属单老独居的家庭为28户,占到空巢老年人家庭总数的22.4%。而孤单独居老人中,年龄在70岁以上的有19位,占独居老人总数的67.8%。可见,独居老人绝大部分为中高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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