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创建居民监督的探索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古蔺县以这一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基层民主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和村级组织权力制约机制短缺之间的矛盾的解决途径,创造性的在全省首创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下同),填补了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中监督主体不确定的空白,为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提供了实体支撑,完善了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在深化村务、党务公开,推进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村监委会提出的背景
村级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否得以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将起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级组织明确了其工作职责和要求,但是村级组织在自我管理中,部分村干部没有严格按照《条例》和《组织法》履行职责,而在现有的体制中又没有对村“两委”的工作进行日常的约束和监督,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村级组织在管理村级事务中存在的问题日渐不满,干群矛盾日益加剧,群众信访、上访增加,导致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诱发群体恶性事件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反映在群众对党务、村务的不明白、干部的不清白。党务、村务的不公开、怕公开、公开的不规范是诱发基层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一是该公开的没公开。如项目资金的开支、生育指标的安排、公益事业的建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村务公开中要求公开的内容,也是群众关心的事项始终得不到公开,公开的内容,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公众信息,搞形式应付检查,敷衍了事;二是怕公开。有的村干部素质低下,在有关惠农政策安排中优情厚友,从而怕公开,也就找理由不公开。三是公开不规范。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党务公开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各公开一次,村务公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末公开,专项党务、村务工作做到及时公开。部分村级组织在工作中是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由少数人说了算。四是公开面窄。村级组织虽然都建有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但是由于公开栏建在不醒目的位置,公开的内容在短时间内又被风雨或他人试镲掉,群众知晓率低。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栏的形式公开,群众不识字也起不到知晓的作用。五是公开形式单一。在有关规定中要求党务、村务公开以会议和公开栏方式,这种公开方式已不适应目前农村的状况,一方面参会群众有限,另一方面公开栏受气候影响大,不能持久。由于群众对村级事务的不明白,产生对抗情绪;干部有的是怕公开,有的是公开不明白,这一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矛盾对立体,是引发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建立村监委会的基本做法
(一)创新载体,建立村级组织分权制衡的“三驾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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