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收购和储粮工作报告
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在东北地区实施临时收储等政策措施,收购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2009年1月4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通知(国粮电〔2009〕1号),对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分公司和指定库点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工作。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粮。对国家已经下达的临时存储稻谷、玉米、大豆收购计划,要在本省(区)范围内统筹使用,避免指定库点出现停收、限收现象,切实解决农民交售难的问题。指定收购库点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收购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农民售粮排队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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