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评议、政风评议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局以上单位,中央、省驻黟各单位:
黟县2006年机关效能评议、政风评议和部分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议情况
2006年效能、政风评议的对象有71个单位,行风评议的对象有19个单位。
效能、政风、行风评议分为服务对象测评、基层单位测评、领导干部测评、举报投诉、督查落实情况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服务对象测评占50分,基层单位测评占20分。领导干部测评占20分,举报投诉、督查落实情况占10分。服务对象测评是向部分市民、部分企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府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县委各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测评;基层单位测评采取向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社区负责人发放问卷的方式;领导干部测评,是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填写问卷;举报投诉、督查落实情况是对县纪委、县信访局、效能办受理的有效举报投诉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落实而未落实的工作督查情况进行评议。
效能、政风评议的具体内容为8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工作实绩、清正廉洁、诚信务实、服务态度、资金管理。
行风评议的具体内容为8项。依法办事、事务公开、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廉政建设、基层(窗口)形象、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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