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报告
一、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1、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为加强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津政人〔2007〕38号),明确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张俊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峻屹、市文物局局长成其圣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建委、交通委、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和房管局、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宗教局、旅游局、统计局、档案局、广电局、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文物局、测绘院及警备区后勤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文物局副局长张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天津市政府还下发了《批转市文物局拟定的天津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7〕68号),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全市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我局组建了天津市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执行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全市文物普查业务指导、资金设备、数据整理、宣传和普查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组成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机构,负责本辖域文物普查工作。
2、文物普查动员、培训和试点工作
天津市下辖18个行政区县,本次普查以区县为基本普查单元,各区县分别组建了1个普查工作队及4——5个普查小组,负责本区域文物普查工作,全市文物普查工作人员约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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