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85号)和xx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等法律规定及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将201x年xx月至201x年x月确定为xx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以下简称特护期)。特护期内,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从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最直接、最严重的问题入手,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全年常态抓、特护期重点抓、年年持结续抓的工作机制,努力减少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频次,降低空气污染程度,最大程度控制和减缓大范围、长时间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特护期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预防出现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管理、部门联动的特护期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负责实施辖区内特护期工作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特护期工作。
(三)防治结合,突出重点。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着力减少污染物排放,以燃煤设施、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农业源为重点,落实特护期工作措施,最大程度改善特护期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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