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x]119号)文件要求,自201x年x月x日起,各级各部门要将非涉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下统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以下统称政务服务系统)中办理。为确保完成省市下达对我县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我县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授权、各负其责的原则,以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为基础,以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为中心,全面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工作,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效能型政府。
二、目标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到政务服务系统中办理,网上政务服务率达到100%(对于涉密型政务服务事项,不能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中进行办理的,职能部门要向县监察局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在政务服务系统中将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服务承诺等信息按要求进行公布,并公开申报、受理、办理、咨询和回复等信息,确保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到位,坚决杜绝系统接而不用、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接入阶段(201x年x月xx日前完成)。我县自201x年xx月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以来,已完成县政府、政务中心、监察局、电子政务中心及40家具有网上政务服务职能单位的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尚未接入的单位为10家(详见附件1)。未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单位,无法进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资料入录及开展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工作,因此未接入的单位务必在x月xx日之前,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二)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资料二次入录阶段(201x年x月xx日前完成)。省监察厅将在x月xx日前组织对全省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数据进行截取,并作为考核依据。目前,我县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数据尚未达到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需进行业务数据二次入录工作。为督促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完成上级考核,县监察局将在9月25日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资料进行截取,并作为考核依据。具体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未完,全文共3188字,当前显示9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