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标准化党委、党支部”评选办法
为使党组织建设活动向广度、深度拓展,按照省公司党组的部署,把创建“标准化党委、标准化党支部”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推行,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标准化党委评选办法
(一)基本标准
详见标准化党委考评细则内容(附件)
(二)评选办法
按照考核认定的办法每两年进行一次,采取第一年申报,第二年考评命名。
1、分公司党委按照标准化党委考评细则(见附件),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自查,并认真做好自检记录。
2、在自检的基础上,到次年5月底向省公司党群工作部申报。申报时需要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自检自查报告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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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