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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建并举扎实推进新时期纠风工作总结

松阳县纠风工作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的方针,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从实际出发,精心选题立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把握工作规律,服务中心,集中力量综合治理;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精心选题,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让人民满意”主题,抓住优化发展环境、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三个重点环节,重点查纠了六种不正之风,主要情形有:

(一)依托行业优势,行“霸王条款”的不正之风。近年来,一些具有垄断性的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单方面制定一些“霸王条款”,搞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中强制搭售保险业务、收取咨询费等问题。今年年初,我们接到一些企业主举报,反映一些商业银行在办理企业贷款过程中,强制搭售国寿瑞丰两全保险。接到举报后,我们马上开展情况调查,经了解,这个险种属于人寿保险,与商业贷款风险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属商业银行的“霸王条款”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及时督促银监办对发生类似现象的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约谈,按照“险种公开,客户自愿”的原则责令整改,有效地制止了商业银行自行设置“霸王条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依托行政拉力,垄断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教育保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垄断的问题。近年来,中、小学校的“学平险”等教育保险业务,已成为各家商业保险公司争夺保险市场的一大焦点,暴露出了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一些地方不经公开、公平竞争,直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各学校领导指定保险商以及通过学校代收保险费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和浙江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发展学生平安保险的通知》精神,受到了公众的质疑,也极易引发商业贿赂行为。着眼于防范,我们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按照上级精神,开展教育保险资源配置市场化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制订可行方案,在2010年新学年开学之前在全县推行。通过培育和发展公平、公正竞争的保险市场,加强教育保险的规范化运作,将有效改变当前的无序竞争状态。

(三)部门失职,监管不力引发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待规范的问题。“政府采购的东西反而比市场价更贵”是很多单位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根据《松阳县审计局关于xx年年度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我们发现,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存在明显漏洞:一是政府采购办未严格执行“管采分离”原则,部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直接批转给采购单位或中介机构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二是会计核算中心支付采购经费存在随意性,部分应进入未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没有严格审查把关。由于监管漏洞的存在,部分采购单位规避了政府集中采购,引发了新的不正之风。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我们向县财政局提出了监察建议:一是严格按“管采(办)分离”原则办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委托县招投标中心代理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应在县招投标中心平台统一进行。二是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经费结算程序。会计核算中心要凭政府采购办审批和县招投标中心审核意见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经费支付手续,以堵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的现象。特别情况,应进入未进入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的项目经费支付要有县有关领导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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