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点建议
------在县政协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上的发言
从上午的政协调研组报告和七个单位的报告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县以创建“平安无为”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基层综治网络已基本形成,违法犯罪活动呈下降趋势。但同时,我们不难看到,治安形势严峻的一面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薄弱的环节还是十分显现的。具体表现为: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二是“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案件成为社会重大不安定因素。三是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发新的治安管理难点,如土地问题、拆迁问题、下岗职工问题。另外由于群众娱乐文化生活贫乏,棋牌室四处泛滥,畸形发展,引发了大量家庭矛盾纠纷。
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我就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提出三点建议:
一、有人管事,有始有终
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更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于基层具体的综治工作,究竟谁主管、如何主管,谁负责、如何负责的问题,应该予以明确到人。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气氛,提高人人自觉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无时不在影响我们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日日抓,月月抓。“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运动”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可取,必须有始有终。(举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卡”问题)
二、有章理事,奖惩分明
首先,要制定和完善治安防范方案和各项综治规章制度。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量化评估体系,定期考核,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次,对重点场所制定重点整治方案,细化管理办法。如城镇街道、住宅小区重点整治垃圾随意倾倒,车辆乱停乱放,经营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制度化,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第三,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我县公共突发事件预警处置以及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演练,明确职责,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把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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