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汇报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军号,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xx县民政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建立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的工作机制,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2017年全县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6年10月12日《中国社会报》就我县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报道。
一、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按照沧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xx县从2016年5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195元;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290元。2016年全县城镇低保1017户,1845人,共发放资金720.5585万元,农村低保5935户,9519人,共发放资金2100.715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二、精准认定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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