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学习纪律规定
一、党校学习纪律规定
第一条:所有学员必须按照学院党校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条:所有学员要衣着整齐,佩带校徽;
第三条:课堂上应保持肃静,禁止随意讲话或交谈,禁止大声喧哗,禁止随意走动,上课时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第四条: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要求字迹清晰,并在课后亲自交团委工作人员;
第五条:课室要保证卫生清洁,严禁乱丢乱扔,严禁在公共课桌椅上乱涂乱画;
第六条:学员要尊敬主讲教师,若遇到疑难问题需请教老师时,可以借课间和课后的时间向老师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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