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
《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11年12月23日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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