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体制服务工作意见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主攻产业、决战工业的决定》,为做大产业、做强企业,简化入园工业企业的手续办理程序,借鉴外地创优发展环境、高效服务企业的有益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理顺园区体制提高服务效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按照“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全程式服务”的运行模式,通过“充分授权、明确责任、责和权统一在园区”的方式,将涉园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管职能委托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达到“园区内事情园区内办理、园区内业务园区内办结”的目标,强化园区准政府管理服务职能,把园区建设为“服务型、责任型、发展型、效率型”的高效运行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操作简便有序的服务。
二、运作方式
(一)封闭管理范围。工业园区规划确定范围。
(二)封闭管理方式。凡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需报上级程序性审批的除外),由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给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或充分授权给分支机构全程办理,达到园区“自主管理、封闭运行、园内办结”的目标。
(三)操作方式:
(未完,全文共1841字,当前显示4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