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排碴场管理措施
一、排碴场安全设施
1、排碴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
2、排碴场最终境界20m内,排弃大块岩石。
3、排碴场要有专人负责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4、排碴场四周设放洪渠,将雨季的山洪水排到排碴场外的山沟内。
5、在排碴场下方100m处设钢筋水泥结构的栏挡坝。
6、挡车设施,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和3/4。
二、排碴场安全操作规程
1、无关人员不应进入排碴场的危险范围内。任何人均不应在排碴场作业区或排碴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碴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2、汽车排碴作业时,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碴作业区,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3、排碴场平台要平整,排碴线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形或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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