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厅人口卫生信息共享意见
各镇(街道)卫生院、计生办:
为及时掌握人口出生信息情况,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职责,根据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研究意见,现就我市人口卫生信息共享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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