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为提高公共场所的整体卫生水平,根据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区为目标,以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为核心,以整治“五小”行业为重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国家和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创建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治理范围
(一)宾馆、饭店(小吃店、小快餐店)、旅店(小旅馆)、招待所、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池(小浴室)、理发店(小美容美发厅)、美容院;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戏厅(室)、舞厅(小歌厅)网络广场(小网吧);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博物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室、公共交通工具;
(八)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筒称《标准》)规定,全区公共场所达到以下要求:
(一)经营单位有有效卫生许可证;
(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四)“五病”调离率达到100%;
(五)各类公共场所室内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得到落实;
(六)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7月至5月,分3个阶段进行:
(未完,全文共1922字,当前显示5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