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规范和有效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监控防范体系,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实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制度。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工作目标。明确单位和岗位的职责和廉政风险,制订相应防范措施,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指导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结合岗位职责,找准防范点,防范风险点,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2、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加强正反两个方面的反腐倡廉教育,营造思廉反腐、警钟长鸣的氛围。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提醒、自我规范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坚持惩防并举原则。围绕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以及影响工作成效的问题,以干部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为重点,认真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可能导致各类事故发生的廉政风险点,严格“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多管齐下,建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
4、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分级分类,制定防范措施,定人、定位、定责、定时限,按照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步骤,强化督查考核、严格问责,确保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施范围
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实施范围包括全系统所有的岗位,具体包括:分局、市局科室(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分局科室(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岗位、科级干部岗位、分局股级干部岗位、一般人员岗位。按照管理权限,分局、市局科室(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岗位、科级干部岗位和市局一般人员岗位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所、分局科室(事业单位),分局股级干部岗位、分局一般人员岗位由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6月底)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对风险等级管理进行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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