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车辆超限超载意见
为有效保护路桥设施,保障车辆行驶安全,提高公路通行效率,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继续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路政、公安联合开展路面执法,保持依法严管态势。针对超限车辆相对集中的路段、区域,以及车辆超载现象多发的季节、时段,突出整治重点,合理站点布局,实行联防联控,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30%的违法车辆上路过桥,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的运输行为,严厉打击治超过程中抗法和干扰正常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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