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公司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性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1、全年不发生重伤、死亡或一次性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重大事故。
2、轻伤事故全公司全年不超过3‰。
3、不允许发生起重机吊物坠落事故与机动车责任事故。
4、不允许发生公司资产损失在1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内的事故或未遂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适时部署任务。
2、指派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
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4、定期向乙方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事故情况。
乙方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从分公司(部门)到工段(班组),责任到人,明确各自责任和职责,并付诸落实。
2、建立和健全各类会议记录和各类安全生产的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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