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卫生城市计划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卫生状况,创造优美城市环境,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之一。为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工作计划。
一、环境卫生
1、做好自查工作。
各社区针对管区内存在的各种问题。①污水外溢问题,②道路破损问题,③无人管理厕所问题,以图片(配文字说明)的形式于6月9日前报办事处综治办。
2、各社区要做好辖区环境治理工作和单位环境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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