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责任承诺书
为有效推进市统计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市统计局就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性的统计调查数据,依法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建议。
(五)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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