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个人所得税是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等自然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等11项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收。该税种涉及纳税人众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代扣代缴是征收的主要手段之一。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对于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干部职工各项应税所得时,承担着将干部职工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扣除并缴纳的义务,一定要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为全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做表率。
二、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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